8.6.6 接收准则 不合格一定是缺陷吗?
标准
8.6.6 接收准则
接受准则应由组织确定,当被要求时,由顾客批准。对于计数型数据的抽样,其接收水平应是零缺陷(见第9.1.1.1条)。
术语
缺陷: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不合格。
注1:区分缺陷与不合的概念是重要的,这是因为其中有法律内涵,特别是产品和服务责任问题有关。
注2:顾客希望的预期用途可能受供方所提供的信息的性质影响,如操作或维护说明。
接收质量限:当一个连续系列批被提交验收抽样时,可容忍的最差的过程平均质量水平。(来自GB2828.1)
指南
接收准则是在“8.3.5设计和开发输出 c)包括或引用监视和测量的要求,适当时,包括接收准则;“的输出。
接收准则:包括过程接收准和产品的接收准则。单一产品的接收准则是产品的特性的值的规格要求,如尺寸接收准则,就是尺寸要求的规格范围。过程的接收准则,分计量性和计数性过程。如计量的接收准则为CPK大于1.33或1.67。计数性过程接收则要求为100%合格。另外,一定要理解缺陷的定义,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不合格。如果是功能件,外观不能达到标准,不能用零缺陷的接收水平。一般认为功能性的不良等同于缺陷(即影响预期或规定用途),而有些外观不良是不会影响预期或规定用途的(如电线色差,橡胶件有污点等),这些可能会被判为不合格,但不一定是认为是缺陷,因此零缺陷不应该被简单的认为等于0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