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8.7.1.3可疑产品的控制
组织应确保处于未经标识或可疑状态下的产品被归类为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组织应确保所有适当的制造人员都接受了关于可疑产品和不合格品遏制的培训。
指南
8.7.1.3 可疑产品的控制
本条款旨在说明没有标识的产品或可疑状态下的产品归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进行控制。组织尤其要具体定义可疑状态的范围,以便以有可操作性,如落地件、包装破损、相似件混装等。
组织应对所的制造人员培训可疑产品和不合格品的遏制方法,首先要识别不同岗位可疑产品和不合格品的遏制方法,再进行培训;该培训可以作为上岗培训的一部分。当遏制方法变化时,再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