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总则
组织应确定:
a) 需要监视和测量什么;
b) 需要用什么方法进行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以确保结果有效;
c) 何时实施监视和测量;
d) 何时对监视和测量的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组织应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有效性。
组织应保留适当的成文信息,以作为结果的证据。
9.1.2、顾客满意
组织应监视顾客对其需求和期望已得到满足的程度的感受。组织应确定获取、监视和评审该信息的方法。
组织应对顾客抱怨或投诉实施改进,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顾客。
注:监视顾客感受的例子可包括顾客调查、顾客对交付产品或服务的反馈、顾客座谈、市场占有率分析、顾客赞扬、担保索赔和经销商报告。
9.1.3、分析与评价
组织应分析和评价通过监视和测量获得的适当的数据和信息。
应利用分析结果评价:
a) 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
b) 顾客满意程度;
c) 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有效性;
d) 策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e) 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f) 外部供方的绩效;
g) 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需求;
h) 质量经济性。
分析和评价结果应用于体系、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改进。
注:数据分析方法可包括统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