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性:成为合格的航材渠道来源,国内航材分销商需要ASA-100证书吗?根据AC-120-FS-058 R4标准的要求,合格的航材的来源:1)航材供应商OEM:全新航空器部件、标准件或原材料的供应商可以是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生产系统,并应当具备如下有效的适用证明文件:— 生产许可证 、生产检验系统批准书;— 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 、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标准件或原材料的制造厂家说明;— 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认可证持有人授权直接发货的证明。当从非1)明确航材供应商采购航材时,航材提供方应当为从民航局认可的行业协会组织专业认证的航材分销商。注:民航局认可行业协会组织专业认证的航材分销商信息详见民航局信息通告IB-FS-MAT001 及其后续更新。a)符合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CAMAC协会组织专业认证的航材分销商可取得航材分销商证书,示图如下:
b)符合FAAASA协会组织认证的航材分销商可以取得如下ASA-100认可证书,如下图:

1)ASA-100证书为FAA认可航材分销商资质证书,是世界范围内最具权威性的航材分销商资质证书。作为供应商可被世界范围内航司、MRO、分销商所认可;作为客户可被世界范围内零部件生产厂家、OEM分销商等认可。2)ASA协会会员能第一时间接收到国际航材市场的前言信息,以及时做出应对措施;4)对检验员航材检验培训无参加指定培训机构培训证书要求;5)ASA协会网站具有大量线上培训资源以及大量培训资料可进行线上购买,协会推荐使用协会出品的培训资源或资料,但不会强制使用ASA协会提供的资源或资料;申请网址:ASA Home (aviationsuppliers.org)培训和咨询,请留言:
叶老师:13537686468(微信同号);助理电话:13560742727(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