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原文】
8.5.2 标识和可追溯性
需要时,组织应采用适当的方法识别输出,以确保产品和服务合格。
组织应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整个过程中按照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输出状态。
当有可追溯要求时,组织应控制输出的标识,并应保留所需的成文信息以实现可追溯。
组织应实施产品的批次管理,以确保:
a)按批次建立记录,详细记录投料、加工、装配、调试、检验、交付的数量、质量、操作者和检验者,并按规定保存;
b)使产品和服务的批次标记和原始信息保持一致;
c)能追溯产品和服务交付前的情况和交付信息。
【理解要点】
(1)组织应根据产品或服务的性质使用不同的方法识别过程的输出,对过程输出的状态以及控制过程输出的标识。标识方法应考虑:
——输出需要识别的原因;
——在过程的哪个阶段或哪些阶段进行识别及如何标识。例如,以往使用的产品标识、产品状态标识和标识仍可继续使用,但需考虑对服务结果的标识。为便于理解产品标识、产品状态标识和三种标识之间的区别,详见表4-2中的内容。
(2)标识方法根据输出的性质而异。例如:
——可使用编码、命名或两者组合来标识合同或采购订单;
——在产品实体上的部件编号或长期标记或标签;
——表明提供服务的有形的物理标识。
(3)可追溯性要求可能来自法定要求、合同要求或组织自身质量控制的要求。
(4)批次管理是指“为保持同批产品的可追溯性,分批次进行投料、加工、转工、入库、装配、检验、交付,并作出标识的活动”,是对军工产品实现过程控制的特殊要求。
(5)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具体要求详见GJB 3206标识。
(6)本条款与GJB 9001B-2009标准7.5.3条款对比,有以下变化:
①本标准使用“过程输出”替代了GJB 9001B-2009中的“产品”,二者并无本质上不同,但是范围、对象更加严谨、合理。
②本标准用“产品和服务”替代了GJB 9001B-2009中的“产品”,进一步明确了标识的对象也包括服务。
【实施要点】
(1)产品标识
(2)产品状态标识
(3)可追溯性标识
(4)建立批次管理制度
①实行批次管理的产品要做的“五清”,即产品批次清、质量状况清、原始记录清、数量清、炉批号清;而且要做到“六分批”,及分批投料、分批加工、分批转工、分批入库、分批装配、分批出厂,并保持产品从投料、加工到装配出厂等各过程的批次标志。
②按批次建立记录,如随工流程卡。用于记录本批产品的投料、加工、装配、调试、检验、交付的数量、质量状况、操作者和检验者。这是过程实施的记录,应予以保存。产品的批次标识应与生产原始记录(凭证)一致,如产品号、批号、型号、日期等,同时应对需追溯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
③为了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记录应能追溯产品交付前的情况和交付后的分布或场所等信息。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通过产品及其批次号和有关的批次凭证可以追查到产品的责任厂家、产品出厂或生产的日期、组成该产品的各组装件的批次号、同批产品交付前的情况和交付后的分布、场所等内容,有利于界定产品质量问题范围。
(5)组织应根据提供的服务的性质和需求,策划并实施对“服务”结果的标识,以满足追溯的要求。
(6)实施产品和服务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输出的信息,应与组织应用的信息管理系统保存的信息相一致。例如,有的组织采用ERP系统进行生产批次管理。
【主要审核证据】
(1)产品和服务标识的证据。
(2)产品和服务状态标识的证据。
(3)产品和服务标识的证据。
(4)实施批次管理的证据。
东莞市纵横世纪企业管理咨询 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