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原文】
8.3.7 新产品试制
组织应对新产品试制过程进行控制,控制内容包括:
a)在产品试制前进行产品试制准备状态检查,满足GJB 1710的要求;
b)进行工艺评审,满足GJB 1269的要求;
c)编制首件鉴定目录,进行首件鉴定,满足GJB 908的要求;
d)在产品试制完成后进行产品质量评审,满足GJB 907的要求。
组织应保留试制过程和采取任何措施的记录(见7.5.3)。
组织应要求顾客参加其关注的产品生产准备状态检查、首件鉴定和产品质量评审。
注:新产品试制,可包括工程样机制造、定型前的小批量生产。
【理解要点】
(1)本条款旨在规定新产品试制的控制要求,目的是确保将设计和开发输出转化为可以生产和使用的产品,并确保试制的产品的质量特性符合设计和开发要求。
(2)新产品试制过程的控制应该适合本组织、所承制产品和新产品试制过程的特点。控制内容包括:
①组织应按照GJB 1710的要求,在产品试制前进行准备状态检查,以确保产品能够保质、保量、按期交付并规避风险。
②组织应按照GJB 1269的要求,在产品试制前进行工艺评审。
③组织应按照GJB 908标准要求,进行首件鉴定。
④在产品试制完成后,组织应按照GJB 907的要求,进行产品质量评审。
(3)保留试制过程和采取任何措施的成文信息。在试制前准备状态的检查、工艺评审、首件鉴定和产品质量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均应记录并采取可行的措施予以解决,跟踪管理解决的过程和效果,并保留其记录。
(4)产品试制准备状态的检查、首件鉴定和产品质量评审活动,一般是组织内部实施的质量控制和保证活动。组织应邀请顾客参加其关注的产品生产准备状态检查、首件鉴定和产品质量评审。
(5)新产品试制,可包括工程样机制造、定型前的小批量生产。
【实施要点】
(1)新产品试制过程通常开始于工程研制阶段,终止于生产定型阶段。
(2)组织应对新产品试制过程进行策划和控制,包括确定分级分阶段的试制准备状态检查、工艺评审、首件鉴定和产品质量评审的活动安排。
(3)新产品试制前准备状态检查,特别是大型武器装备系统类新产品试制,涉及组织准备、资源准备、技术准备、生产准备。
(4)工艺评审应按GJB 1269的要求对工艺总方案、生产说明书等指令性工艺文件以及关键件、重要件、关键工序的工艺规程、特殊过程文件等进行评审,以及对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进行评审。
①根据产品的设计阶段,结合工艺特点、专业分工等制定工艺评审计划,设置评审点并组织实施。
②产品的工艺评审应在工艺设计完成后,工艺文件正式实施前进行。
③评审时可邀请与被评审内容阶段有关的职能部门代表参加。
④评审的内容包括:工艺总方案;生产或工艺说明书等指令性文件;关键件、重要件、关键工序的工艺规程;特殊工序的工艺规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工艺设施、工艺装备、工艺人员配备等。
(5)根据GJB 908要求,编制首件鉴定目录,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的内容有:
①生产过程的检验和审查,包括生产过程的运作与其策划结果的一致性、器材合格、对需要确认的过程的确认情况、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的生产过程中文实不符的现象已解决。
②产品的检验和审查,包括产品特性的符合性和不合格项目重新鉴定的结果。
(6)产品质量评审包含对试制完成的产品整机性能特性的审查和该产品质量保证工作的审查。
①首先成立评审组,评审组由顾客代表、同行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上级部门代表、有关职能部门代表组成。
②质量评审的要点适用时可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的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和保障性等产品通用质量特性的符合情况;
b)产品性能的一致性、稳定性情况;
c)产品技术状态控制情况;
d)偏离、超差(含元器件、原材料等)的控制情况;
e)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f)缺陷、故障的分析、处理及质量问题归零情况;
g)采购新产品的控制情况;
h)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新设备及新技术攻关成果的利用情况;
i)设计评审、工艺评审及首件鉴定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j)质量保证大纲的执行情况;
k)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记录的完整性;
l)产品质量检查确认情况。
(7)组织应保留试制过程和采取任何措施的记录。
【主要审核证据】
(1)试制前准备状态检查、工艺评审、首件鉴定和产品质量评审的证据。
(2)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的证据。
东莞市纵横世纪企业管理咨询 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