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总则
采用质量管理体系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能够帮助其提高整体绩效,为推动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组织根据本标准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潜在益处是:
a) 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b) 促成增强顾客满意的机会;
c) 应对与组织环境和目标相关的风险和机遇;
d) 证实符合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能力;
e) 证实具备承担装备建设相关任务的能力。
本标准可用于内部和外部各方。
实施本标准并非需要:
——统一不同质量管理体系的架构;
——形成与本标准条款结构相一致的文件;
——在组织内使用本标准的特定术语。
本标准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和服务要求的补充。
本标准采用过程方法,该方法结合了“策划一实施一检査一处罝”(PDCA)循环和基于风险的思维。
过程方法使组织能够策划过程及其相互作用。
PDCA循环使组织能够确保其过程得到充分的资源和管理,确定改进机会并采取行动。
基于风险的思维使组织能够确定可能导致其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偏离策划结果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利影响,并最大限度地利用出现的机遇(见A.4)。
在日益复杂的动态环境中持续满足要求,并针对未来需求和期望采取适当行动,这无疑是组织面临的一项挑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组织可能会发现,除了纠正和持续改进,还有必要采取各种形式的改进,如突破性变革、创新和重组。
在本标准中使用如下助动词:
——“应”表示要求;
——“宜”表示建议;
——“可”表示允许;
——“能”表示可能或能够。
“注”的内容是理解和说明有关要求的指南。